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月缴存额上限计算
月缴存额上限=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当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年度株洲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1元计算,2022年度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682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53元。
计算解析=(431/12)*3*0.12=2682.93元(注:缴存比例按照最高12%计算)
此上限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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