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矛盾后,如有以下表现,则属于家庭冷暴力:1、其中一方表现出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另一方;2、其中一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3、其中一方停止又或者是敷衍性生活;4、其中一方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等行为,致使他人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冷暴力主要有家庭冷暴力和职场冷暴力两种,实际上都是一种精神虐待。家庭冷暴力多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等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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