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经抵押出去的房子可以再次设立担保,法律规定如果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且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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