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非法购买专用罪: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专用和伪造的专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管理法规,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的行为。
一、虚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虚开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专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虚开犯罪为直接故意。
二、虚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从现代税收制度来看,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从的功能来看,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虚开的行为,在没有产生商品购销或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就开具了交易内容并不存在的凭证,使得会计核算与现实交易存在误差,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使国家对国民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的掌握存在偏差,因此,虚开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此外,是国家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通过虚开,可以使不法经营者多列成本,减少所得税等税种的应纳税额,达到偷逃税款的目地,从而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要件
虚开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专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为他人虚开。行为人在没有销售商品或者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或者是行为人虽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下,但为他人开具交易内容或交易数量、金额不实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都是使用合法持有的为他人虚开,这是虚开的主要形式。
(2)为自己虚开。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是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由于专用和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进项税款,为自己虚开专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3、主体要件
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虚开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手续费”等非法利益,开具虚假或者不实的。
(2)非法获得虚开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通过获取虚开的来获得非法经济利益或者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
4、主观要件
虚开犯罪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违反税收法律制度,还虚开专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该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专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仅限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在特殊情况下,则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转借、转让。
对于出售,应当作狭义的理解,不包括行为人没有从中牟利的转借的行为。
对于名为转借,实为非法出售的,应当按其实际性质,认定为非法出售。对于非法购买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的,应当根据行为人购买的目的和用途来确定。行为人购买的目的是为了转手倒卖的,某购买行为是倒卖犯罪的一个环节,应当认定为非法出售(未遂);行为人购买的目的是为了其他非法目的,供自己使用,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其他行政违法或者犯罪,如利用购买的虚报冒领,贪污等等。
所谓专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是指废旧物品收购、运输、农业产品收购等既不是专用,但又具有与专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由于本节还专门规定了非法出售专用罪和非法出售罪,则非法出售专用和非法出售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的,分别构成非法出售专用罪和非法出售罪、而不构成本罪。由于本节同时还规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罪,因此,这里的仅指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税务机关领购的。
凡不是从税务机关领购的,均属伪造、擅自制造的。如果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专用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而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
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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