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确保《石泉县“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石泉县“三个五”扶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计划。20xx年度,根据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布点情况和调查摸底实际,今年共计划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6户2260人(具体安置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项目,实现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目标。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二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收入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三是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生活有保障。四是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五是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安置对象。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必须是已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农户。主要分为以下5类: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户;无发展潜力、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的户;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户;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且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较困难的户。
具体的认定程序是: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分为七个步骤:农户申请:由户主自愿提交移民搬迁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村组评议: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在村组内进行民主评议;一榜公示:由村委会对民主评议无异议的拟搬迁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报镇审查;镇级审查:镇根据村委会上报的拟搬迁对象名单按照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二榜公示:镇对拟搬迁对象在镇、村同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移民安置办;县级审批:县移民安置办按规定核实无误后,确定移民搬迁农户名单;三榜公示:经县移民安置办审批的拟搬迁对象名单再次在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年度移民搬迁对象。
(二)安置方式。移民搬迁安置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的办法,由包建不超过60平面米的住房实行“交钥匙”工程予以安置。
三、配套
(一)资金补助。建房资金补助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按实际工程造价予以结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按照“资源整合、资金捆绑、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相关项目资金向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倾斜,进行集中捆绑使用,用于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规费减免。县、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在为搬迁群众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用木等手续时,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置成本。
(三)权益保障。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置地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就读的,优先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移民搬迁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的搬迁户除外。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四)产业扶持。优先让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积极组织动员搬迁群众子女参加中职培训,通过培训输出实现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支持力度,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各镇是移民搬迁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由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全县移民搬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国土局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和争取及省市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县监察局、审计局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各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镇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做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工作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月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分析后,通报全县,并进行评比。镇、村两级要及时调处化解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宅基地、场地、道路等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移民搬迁安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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