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有:
1、该企业自己(债务人);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企业自己可以申请破产;
2、该企业的债权人;在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该企业已解散,还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时,发现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申请破产。
一、资不抵债还不完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当债务人出现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况的时候,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也明显下降,债务人就可以向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在解散前还没有清算,或者还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二、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别有什么
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区别在于:
1、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即企业未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为负债;
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股份制企业又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3、虽然债权人和所有者的权益都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但它们都是两个会计要素,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