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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什么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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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与反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各级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党成立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和有关部门保留相应机构,体现了法律规定的精神。反有组织犯罪法还确立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机制,如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机制等。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但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严格适用:

1、为查明犯罪组织的组织结构及其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的地位、作用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2、为查明犯罪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3.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二、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1、为支持或者资助有组织犯罪活动而提供给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

2、有组织犯罪组织成员的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部分;

3、利用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三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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