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他人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由于这只是属于民间借贷的经济纠纷,而机关只侦查刑事犯罪行为,对于普通的欠款纠纷,这样的事情不归机关管辖,报警了也是不会管的。
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或借款借据等,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派出所管欠钱不还吗
借款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如果借款中不存在诈骗行为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范围,派出所是不会受理报案的。
对借款人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找到借款人协商。向其索要借款,并表示自己对借款的需要,要求其一定期限内予以偿还。也可以寻找与借款人共同的好友,一同向借款人索要,施加压力。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
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借款人对支付令未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三、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对方财产,可以不采用这一步。建议能财产保全的情况下还是要进行保全。
四、起诉。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以下材料: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