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报案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机关报警处理,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
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由人民向人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追回的步骤:
1、交易被骗了,一定要收集好证据,之后向机关进行报案。或许会很快追回。
2、要收集好报案人能够掌握的全部证据,方便机关进行调查。
3、之后千万当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立案。在派出所出示报案人所拥有的证据,进而完善报案人的笔录。
4、再之后就是机关根据报案人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案件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