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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怎么过户?

来源:宝湾财富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销售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销售的交易),并进行填写;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少有住房证明)表等资料;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纳土地出让金;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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