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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错误怎样办,这种错误可以改正吗

来源:宝湾财富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

各位宅基地确权错误怎样办啊?

一旦发现有重大错误可以下几个方式纠正:一是如果确权成果尚未通过各级验收已交付相关部门应用,可直接向相关作业单位提交修正申请请求修正;二是确权成果已交付使用,可向当地村民委申请证明书,经乡镇审核属实后,请确权成果应用部门“如不动产办公室”修正。

不动产登记税收错误可以改吗? 为什么?

为了既能确保登记簿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因随意更改登记簿而给登记权利人、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不利影响,登记机构依当事人之申请或依职权消除该错误而进行的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不动产登记常见错误有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一些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显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全面启动到规范运行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出现了部门衔接不顺畅、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为此,国土部将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允许抵押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怎样转让才有效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是有效的:

1、受让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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